Sunday, February 1, 2009

馬英九有恃無恐,誰之過?

【2008年7月28日】
大陸要什麼,統一?還是止於防獨?

大陸對台策略的解讀在國民黨輪替執政後,出現一些詭異的現象。這與馬英九堅持「不獨,不統與不武」難以釐清曖昧關係。

基本上,馬英九維持現狀的兩岸政策「保持不變」,馬英九拒絕恢復國統會的清晰立場,乃系承「三不」的政策,這個策略使到兩岸關係保持「對等距離」(無獨有偶這似乎與國民黨政府要與大陸復談或互動中提出的「對等」訴求同出一轍)。

如果說馬英九政府除了兩岸三通外,權宜之計是要與大陸維持民進黨9年前(1999)因台灣名稱之爭,所耽擱的三通關係,而止於三通。這反映馬英九 政府儘量把兩岸關係建構在三通的啟動上,而沒有任何兩岸大計,只止於民對民,經濟導向,或「任由」民對民/經濟的互動去帶動官對官/政治層面的互動關係。

或許,對馬英九之下的國民黨政府而言,三通已是一項「偉大」的成就,也唯有三通能使民間與經濟暫時止痛(看樣子全球經濟降溫,美國次貸金融危機後 遺,大陸硬著陸的可能性越來越大,大陸開放游客到台灣的如意算盤,不能維持太久)。(暫且不談經濟課題,反正馬英九外省人統治台灣的自卑心理在可預見的將 來繼續揮之不去,上台近3個月的蜜月期間,無法公佈兩岸經濟宏圖大計,可見一斑)。

筆者要探討的是獲得近60%選票委托的國民黨總統為何只要保持現狀,而不敢越過雷池半步。難道馬英九只要當個「維持現狀」、胸無大志、「獨居一 隅」、平庸之輩的中華民國總統(在台灣)嗎?他內心深處心有無民族團結統一大志,難以叵測;給人的印象是他眼中絲毫看不到民族團結與統一的大業。

馬英九最終是否平庸之輩、胸無大志、也無大計,只有歷史與時間能交待。然而,活在當下的馬英九受到客觀環境的肘制,也不無道理。何況一個不留心, 錯誤的一步可能使到已完成政黨輪替的台灣,再來一次輪迴的輪替,斷送國民黨在台江山,所以現狀的馬英九仍然如履薄冰,未敢輕舉妄動。

或說,造成馬英躇躊滿志,意興躝珊的圍城心態的源頭,來自台灣解讀大陸對台策略的不持續,有欠穩定(儘管大陸基調政策始終是和平統一,可是發出的訊息未必一致)。

其中一個解讀大陸策略的不穩定來自2005年針對台獨分子制定的反分裂國家法。這是一個非常針對性,可謂十足針鋒相對的懲罰性法典(在民主國度裡,它屬於發動戰爭或使用武力的越界軍事法典),帶有以戰爭/軍事手段達成統一的目標,與現有和平手段謀求統一的共識絕對相悖。

實際上,在理解維持兩岸現狀的「共識」下,馬英九手握「三不」王牌,可謂右左逢源,在經濟可攻可守,在政治上繼續維持現狀,而無後顧之憂(「祈望」台灣經濟在三通後能能好起來。政治可以「等待」)。

一來,有2005年國家反分裂法護航,二來有「三不」護身,兩者配搭不只二合一,只要台灣不宣佈獨立(即符合現狀的不獨不統了);在「三不」護法下,馬英九可為所欲為,台灣一天不想統一,任何事情都可在馬英國九有生之年慢慢來,大陸不可能有所為而為之。

深入分析,反分裂國家法的敵人到底是台獨分子,還是「殃及池魚」的變相台獨或隱性台獨分子? 綠營與泛綠營比較容易分辨,因為他們擺明立場,陣線分明,反而是躲在藍營/泛藍裙底下的「變色龍」什麼時候會變色,或什麼時候想要變,只有天曉得!

筆者所見,反分裂國家法不可能對付隱性台獨(否則不配稱為「隱性」),或說有台獨傾向的變色分子。這類隱性台獨有時只是一種策略,一種權宜之計 (可能變色只是要維持即定利益)。反分裂國家法不可能連心中的隱性也照明,凡事都講究證據。鑑此,反分裂國家法在執行上,實效上只能鎖定顯性台獨。

馬英九會否變質成為李登輝第二 ,只有時間才能證明,如果反分裂國家法只能對付顯性台獨分子,那麼它的作用將僵化,因為如果兩岸關係長期保持「三不」狀態,與變相台獨劃上等號只是遲早詮 釋的問題;對於隱性台獨,反分裂國家法只能收取畫餅充飢的作用,自我安慰,連基本的阻嚇作用也談不上;在此框架下,大陸仍然保持統一的決心與目標,反分裂 國家法已失去阻嚇意義(超過70%的台灣民調贊同國民黨政府和平發展兩岸關係),因為它已淪為保持現狀的鎮定劑。這與馬英九的「三不」政策不謀而合。

大陸對台政策曾經一度退守至防台獨的底線,反國家分裂法,正是反映大陸政策與民進黨陳水扁時代激烈惡性交鋒的最後防線,當時兩岸關係處於歷史性的 最敏感時期,如果有人提出和平統一的構想必定會被認定為異想天開。所以大陸才退守反分裂,而不空談統一,反映當時對台政策,已由統一的前線退居駐守防台獨 (防分裂)的腹地比較「務實」的策略。

在退守防分裂法的籠罩下,如今「不獨」已是兩岸固守的底線,表面上,只要國民黨不傾向台獨,大陸就會滿於現狀。想深一層,問題是「不獨」是相對 的,牽制著「不統」(兩者共浮沈),另加「不武」的「紅利」;馬英九在制定「三不」的兩岸關係政策時絕對能保持台灣現狀的利益。因為一個「不獨」加一個 「不統」等於「不武」。國民黨開出如此和平發展兩岸關係的前提,可謂佔盡優勢,當然不可忽略民進黨統治台灣8年力謀傾向台獨的「功勞」帶給國民黨的護身 符。如果你是馬英九,在兩岸關係上,當然有持無恐,從容應對利基的穩固基業。換言之,反分裂國家法與長期保持現狀(隱性台獨或變相台獨)相輔相成,前者與 統一則是相悖相克。任由前者原味原汁繼續去行使「空雷」的阻嚇,與統一之道即漸行漸遠!

其二,除了延遲了9年的三通外,及馬英九(最低程度他的發言人是那麼說)表態國統會不會恢復,兩岸除了事務性的所謂兩會,與民間的海基會與其伙伴 海協會外,兩岸至今還是欠缺一個跨海/跨岸的組織。基本上兩岸除了沾沾自喜的三通被指望帶來的民間與「胸無大志」的經濟蛋糕外,兩岸在即定政治實體的營運 上,仍然是自由自在,海闊天空,互不干涉(當然也沒有牽制)。所以難怪馬英九「慢慢來」與「有恃無恐」,皆因小心駛得萬年船 (綠營將無機可趁,符合「馬英九的全民總統」規格也)。

除非大陸當局史嚴正看待所有針對台灣關係與政策的法典,特別是對消極的反分裂國家法做出全盤的檢討其策略與適時性,否則在可預見的將來,兩岸中華 民族的統一,將是一場天馬行空,儘管上半年創造性的模糊「互動」令人開了眼界,它在一陣興奮歡呼後,仍舊如露,亦如電,如夢幻,泡影,應作如是觀吧!

說穿了,這是一場有通道,唯望不到終點之旅,與摸索不到出口的地道沒有兩樣。欠缺政治意願的兩岸關係,誠如八十與九十年代的兩岸貿易投資關係一樣 只有經濟無政治的同床異夢(請參閱筆者特區的另文),時日一久隱性/變相台獨與彌漫型「台毒」遲早會合為一體,彌漫此岸。漫長無期的維持現狀與隱性或變相 台獨有何分別?

以下筆者提出的各點供參考:

──大陸對台政策/策略有必要與時並進,跟上今年上半年來兩岸良性互動,持續向台釋放善意及接收善意,反映大陸對台策略的空前靈活性與人性化。所以檢討反分裂國家法的適時性應是當下的要務;換句話說,現在是大陸清理兩岸關係存貨stock taking 的時候。

──大陸必須基於兩岸過去3年良性互動取得之成果與良好感覺的氣氛,檢討與取決反分裂國家法是否應撤除/改絃易轍,把被動式,消極性,與訴諸武力的法規,改良為促進式,和諧文明,團結性的法規 ,跟進兩岸和平關係的進程。

──基於此價值,大陸應作出明確的決策──仍然滯留在消極的懲罰性法典階段,抑或走出消極,促進和諧關係為和平統一營造正面氣氛,讓兩岸關係的發 展舉步向前,而非左顧右盼,犯下與馬英九止步於三通的民間經濟交流。從這個角度而言,兩岸關係步伐蹣跚,難以跳脫三通的咀咒,是可以想像的。

*綜觀上述,大陸務須果敢檢討反國家分裂法 (在實現終極統一目標之前,台灣仍然是中國實際管轄範圍之外的「政權」,台灣這個政治實體是活生生的。建議全面檢討反分裂國家法的適時與時效性,如果無法 撤除,則將之改為適時與時效性的國家和平統一法,以兩岸共存共榮框架走出國家和平統一之道,而非固步自封的陷於反分裂的池沼,不能自拔。簡言之:不要用同 一塊奠定和平統一的石頭砸自己的腳。

兩岸對台灣隊出席奧運的稱呼,「中華台北」、「中國台北」名目之爭(大陸良性互動策略的出擊?),突顯良性發展兩岸關係的互信不足,有待強化,反 映兩岸之間仍然存有一些芥蒂,需要一些真誠的考驗,否則,即使要跨步向前發展基本的良性關係,亦感覺不夠踏實。這亦鉤勒出兩岸之間建立的黨際溝通渠道,與 間接通過兩會,及國台辦,陸委會的非正式,非官的溝通機制的不夠踏實。

建議:除非兩岸官方能坐下來,名下言順磋商兩岸和平發展關係的機制與法規,否則兩岸關係的向前邁進獨缺政治意願,將淪為紙上談兵,華而不實,或純 然的民間與經濟事務;身為海外華人,中華民族的一分子,筆者管見,兩岸袞袞諸公卻勿繼續活在自我現實的環境內(近乎鴕鳥),如果連這一點(兩岸官對官正式 談商)都辦不到,依然左顧右盼,體面敏感十足,那麼,不必高談和平共存共榮,更不必奢談統一與民族復興。還是現實一點,自我兌現馬英九的「保持現狀」,繼 續看不見出口的地道之旅吧!

兩岸袞袞諸公,請坐穩,扣上安全帶,前路不好走!

(感言:走過的路不要回頭,兩岸放眼共存共榮的關係是一條不歸路,中華民族能否擺脫歷史悲情的糾纏,已走過路段的反分裂國家法(針對當時以陳水扁 為首綠營煽動性台獨氣焰),就是一項的試金石,步入兩岸關係春暖融冰的現階段,其適時性的檢討刻不容緩;現在和平發展兩岸關係的基調已定,雨過天晴(引述 國民黨主席吳伯雄的話語),顯性台獨的威脅已除;是解下這個頭上一把刀陰影時候,讓兩岸關係步上一條「良性互動十足,心無掛罡」的康壯大道,也唯有兩岸領 袖揮灑崇高堅定的政治意願,兩岸和平統一的前景才不致於若隱若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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