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day, April 27, 2009

公民社會—中國民主體制切入的亮點,啟動了!

表面上很難想像,剛剛公佈的中國首份「國家人權行動計劃」會受到網民如此冷落對待!根據鳳凰網的回饋,截至4 月13日在網上發表意見的約兩千條回饋,網民不但沒有絲毫興奮可言,甚至一面倒把向剛出爐熱乎乎的計劃書當頭澆了一泡冷水,令人心都冷了大半截!實際的情況是否如此悲觀,一面倒嗎?未必!

筆者評論中國公民社會機制的建立關乎民主體制的好幾篇文章,提出「公民社會」的共和制,由社會菁英專業人士組成的中堅分子扮演回饋社會,引導社會注入變革的因子(agents of change),從而提高民眾政治參與的構想,認為這是推動中國社會引進民主價值體制的因應策略。

話說在前頭,從這個角度去看待首份國家人權行動計劃的長遠作用與用意,民眾「失望」的心情可以歸咎是積因形成,因為一般中國民眾在評價一黨專政政府的新措施時,特別是關乎「民主」這個敏感課題時,往往會翻舊賬,檢視當局一動到「民主的雷池」,就會犯下只聽樓梯聲不見人下來的屢試不爽的記錄。

果然,計劃書內完全沒有提「最基本」個人行使民主權力──投票──具體選舉權的領域;網民最關心的民權部份不外是有無投票權,有無監督權(包括如何行使監督權)等。

其實網民提出的看法都是非常基本「還政於民」的權力問題,都不是什麼高深複雜的民主體系。再說,在中國這樣一個還沒真正推行民主體制,還在民主門外「議價」的社會,人民的要求都是圍繞在「基本人權」的課題上。筆者無法獲知,中共30年來推行改革開放體制的過程中,最初提出符合民主體制的政治改革計劃是何時起步,如果這部首份國家人權行動計劃是一個指標,「民主人權起步」應該只是近期的事。

有人說,目前中國社會的「特殊」結構的網民世界,是中國唯一刺探民主之路之聲。網民最大的量度優勢就是它的草根性,及能夠在一個虛擬的天地自由抒發己見,不受限制,當然並非所有網民的意見都是有代表性的,其間摻雜的個人的喜好偏見,成見,都應加以過濾。不過,這並非問題的關鍵。

關鍵在於一般網民對於當局在未觸及推行核心的選舉民主的「瑕疵」掩飾下,如何維護「人權」感到非常詫異。因為網民要抒發的重點是──沒有選舉,具體掌握投票的民權的行使下,民眾如何通過公民政治參與監督施政──然更加不必奢談「還政於民」(即選舉民主),所以對當局維護人權的計劃欠缺信心,這是可以理解的。

應公佈政體改革時間表

筆者認為,既使中國當局無意在此階段放棄一黨專政,改由實施多黨制,讓政黨自由參選選舉民主,中國也應向民眾公佈一黨專政下的政治體制如何轉型至選舉民主的路線圖及時間表(既使是黨內民主先行的計劃也應有時間表)。換言之,中共當局一天參不透,不願主動釐清人權與民主的互為關係,理不清既得利益集團與民權衝突的一天,思維屢屢突而「破不了」的持續膠著的一天,民眾如何能在一個欠缺透明的公民人權下,建立對當局的誠信與信服其執行力。這個問題值得中共當局深思。

然而,在返回現有的社會主義一黨專政的體制與政治結構的現實下,有一點值得正面看待的是,儘管剛出爐的第一份人權行動計劃未符人權標準,並存有瑕疵,該計劃書能突出「公民社會」的重要一點,應是整份行動計劃的「亮點」;「公民社會」的出鞘,或許昭示著一個民主切入點的啟動,所謂牽一發動全身。就如筆者在去年中發表的相關評論(請參閱李惠群特區「請迎接一個新文明的破繭」三篇) 中指出,「公民社會」的缺口無疑是中國突破政治改革瓶頸,迎向啟動民主的「竅門」。

如此觀之,「國家人權行動計劃」與中共當局向來主張「遞進式民主」不謀而合。這可能是安撫民心的一招,管不管用,就要看後續行動如何建立誠信度與透明度,以讓民眾通過一定的機制,行使「非正式」的監督制衡權。

建議一:設網上NGO監督機制

這項機制的建立,不應依附在體制內,應以非政府組織代表(NGOs)為基礎,否則整個所謂的「非正式」監督機制的意義與功能盡失。如此,至少一個能獨立營運的非政府,非正式的監督機構,才具有資格,及能名正言順地與當代中國民主政治發展的「協商民主精神」互相呼應。否則,完全由政府組織/機構之間去協商,去履行監督的任務,其意義,誠意,甚至透明度,都與人權原有的價值相勃,公信力大打折扣,違反了民主的基本精神;換言之,讓NGO直接/間接參與人權行動計劃的推行,塑造符合國情的指標,從中扮演監督機制的吃重角色,才是最務實,最直接了當向人民提供最佳的公民參與的保障。

筆者大膽解讀,這就是當局所謂的擴大公民有序政治參與,「擴大、有序、參與」,即循序漸進,穩定地建立人權在中國的價值;這三個關鍵詞說明了實質,反映遞進民主帶來良性循環,也是各層次社會民主化的先鋒──從集體人權重返個人人權。

社會菁英抓緊民主機遇

大陸網民中的菁英,如果能以遞進式民主程序的心態觀察這項「民主的啟動」,了解中共當局推行民主化進程的「誠意」,並主動在網上自動要求參與問責的角色,對中國的長遠政治改革未嘗是一件好事。因為民主並不是施予,是要民眾爭取的。常言道,萬事起頭難,反正這份行動計要求的時間只是兩年,就讓這兩年光景檢驗人權行動計劃的表現/成效。

這個構想中挑起「監督」中國國內人權行動計劃的成效與透明度,由誰來負責扮演?非崛起的中國各階層公民社會菁英們莫屬!30年來改革開放培育起來的社會各階層菁英及被指望擔當「社會良知」的中堅份子們,中國人權的標準與指標的歷史重任,應是30年來受惠於改革開政策的菁英們站出來,組織起來回饋國家的時候了。

補充:個別社會層面方面,其中三項即將落實的措施引人注目:
它們是:(一)進一步擴大城市居民委員會直接選舉的覆蓋面,到2010年爭取達到50%,以健全基層群眾自治制度,擴大基層群眾自治範圍,完善民主管理制度。(筆者按:這是否意味著兩年內城市區半數類似居民協會的基層組織的委員,是由會員直接票選選出。目前情況如何不得而知。)
(二)推進重要法律法規的立法聽證會、重大政策措施制定公開聽取意見、重大決策接受專家諮詢或第三方論證的制度化建設 (筆者按:其中的「聽證會」措施似乎在去年的個別案例中被零星採用,以紓解民意;因手頭沒有相關資料難以確定實況。)
以及(三)修訂《社会團體登記管理條例》、《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和《基金会管理條例》,保障社会組織依照法律和各自章程開展活動。(筆者按:應是指NGO的法律尚未擬妥出爐之前,暫時接受NGO組織及基金會民營非營利慈善福利的組織的登記與管理的條例。若屬實,內地的非政府組織的法律地位將獲得確定;也是中國NGO正式浮出水面,扮演社會角色的大日子。)

(以上是根據筆者所知的範圍,嘗試解讀人權行動計劃的狀況,如有不足之處,尚請見諒。)

觀察與小結:人權是民主的根基,沒有人權底下的基礎結社,組織,抒發言論自由的權力,不必奢談民主。中共當局當然深諳此要訣,在中國現有繼承的所謂「社會主義專政」的政治體系結構(即一黨專政)的限制下,中共的思路可能嘗試沿著此方向走:即暫且不觸及「個人人權」,先由下放集體結社的「自由」予民眾做為一個民主的試點之啟動,在不乖離「中共既得利益保障的框架內」,應是一個「新穎」的嘗試,至於人民受不受落,很大程度上就要看未來兩年中共落實政改的誠意與透明度,以及同樣重要的,人民有無監督權(即間接的參與),及行使監督權機制的備用。

(建議二:一旦此機制備妥,包括充分善用電子信息便利與現有網民的普遍草根性,推行與建構連接城鄉的「電子公民社區」的試點計劃 (Cyber Citizen Community 簡稱CCC)。

一旦中共領導層「用心參透」這一點,這可能將是中國邁向建立「中國式民主」的突破點;所謂「觸一發而動全身」,現階段的中國政改亟需的是手法上的創新,以超越只講不敢做的「真空」,找尋能帶動社會面參與政改的運動啟動中國式民主的「竅門」,這個切入也正符合遞進式民主的規範,或許,在一定程度上,這也是「中國遞進式人權「(先由集體人權起步)的版本寫照吧!

兩岸關係用語新解分享:(一)用心參透:為什麼有些不錯的構思構想,到最後都胎死腹中難以在中國這塊土地上紮根成長?問題可能出在中國人離開傳統價值太遠,60年的隔閡與意識形態的作梗,一時間無法修復與撫平裂痕,難以清本正源,返樸歸真(人的心靈摻雜太多的意識,忘了「用心」感受放諸四海皆準,超越民族,國界的人權價值)。

(二) 電子公民:與虛擬公民不同,前者是由實體政治為基礎與價值根據的無接縫公民的網上版本,就好像虛擬經濟脫離不了實體經濟一樣,否則會淪為沒有根的浮萍,因為電子公民的滋養來自實體;後者純粹是屬於虛擬游戲的一種。兩者只有一線之差,唯別之千里。「電子公民」最大的優勢是無縫連接個人團體與政府,網民善用之,將匯為一股改變社會,國家,世界的強大動力。

No comments:

Post a Comment